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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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过好几次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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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态度很好,早餐还可以。好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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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实惠的一家酒店,尤其是当你带着老人和孩子一起来,最好住这家有特出特色的酒店,他们的几个特色承诺是其他酒店无法比的……房间明亮,卫生间干净,床够大,服务95分,很勤快,但不爱打招呼……吃的一般,但方便,实惠,其实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也吃不到什么顺口的,这里就可以了,(原三餐免费,现改成两餐了)……用车还是可以的,合理的价格,出行还是很方便的,回北京推荐给来昆明的朋友,在这里再说一句,谢谢了,海狮的各位从经理到员工,感谢你们的服务,辛苦了!!